發展委員會組織章程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智慧精準運動健康產學研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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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委員會組織章程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智慧精準運動健康產學研發中心發展委員會組織章程
 
福祉產業學院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精準運動健康產學研發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執行課程研發、產學合作、教學培育相關規劃,特設置智慧精準運動健康產學研發中心發展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置委員八至十人,中心主任為當然委員,委員聘任由中心主任提名校內與校外知名成功人士,經校長簽核後聘任之,委員任期均為一年,得續聘。
第三條 本會綜理下列事項:
  一、 營運模式規劃、審議、業務推動及資源分配。
  二、 本中心與企業、他校、政府機關等國際合作專案之規劃、審議。
  三、 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綜合性規定之輔導規劃、審議。
  四、 教育訓練、人才培訓籌辦規劃。
  五、 其他本中心發展相關事務。
第四條 本會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一次,至少三分之二委員出席使得開會,必要時得由中心主任召開臨時會議,校外專家學者出席可支給專家學者出席費/諮詢費,由本中心業務費支出。
第五條 本會章程經福祉學院院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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