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設置辦法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智慧精準運動健康產學研發中心設置辦法
中華民國 106年12 月12 日 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積極研發精準運動科技與建立服務平台,發展智慧精準運動健康產業,特成立智慧精準運動健康產學研發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並訂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智慧精準運動健康產業研發中心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中心研發如下:
一、 建立研發中心制度及組織經營團隊。
二、 完成科技體適能健康資訊與科技體適能中心認證。
三、 推動健身休閒人才培訓認證。
四、 建置智慧精準運動健康產學研發中心示範及教學據點。
五、 建立智慧精準健康步道分級模式。
六、 建立類似附屬醫院之自主營運之術後健身渡假中心。
七、 其他促進智慧精準運動產學研發相關議題。
第三條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由校長聘請本校副教授以上之教師兼任,綜理本中心業務。
第四條 本中心得設置發展委員會,設置辦法另定之。
第五條 本中心設置各專業研究室,推動中心產業研發工作,各研究室得置研究室主任一人,由中心主任推薦本校相關領域之助理教授以上教師,簽請校長聘兼之,執行各項研發工作。
第六條 本中心得視業務需要,聘任經營管理人員(經理、業務人員、教練、芳療師等)與研發人員(含博士後研究員、專任研究助理、臨時人員與工讀生等)若干人,負責各項產學合作與研發工作事宜。
第七條 本中心之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及依相關規定收取之服務費用分配原則另行訂定,並得視實際需要,經校長簽准後適時調整。
第八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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